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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995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(2022年第47号)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 |  2024-04-25
  近期,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、餐饮食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冷冻饮品、粮食加工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品添加剂、食糖、食用农产品、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水果制品、速冻食品、糖果制品、特殊膳食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调味品、饮料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32类食品2995批次样品。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68批次,不合格样品27批次。检测项目见附件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现通告如下:
 
  一、不合格产品情况
 
  (一)北碚区柳荫镇兴悦超市销售的、标称新都区君成食品厂生产的怪味胡豆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  (二)北碚区福玉食品批发部销售的、标称新都区君成食品厂生产的怪味胡豆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  (三)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棠香北街17号附55号管明雄销售的泥鳅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四)荣昌区昌元街道波波蔬菜店销售的小红椒(辣椒)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五)潼南区郑祖兵副食品店销售的白酒,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 
  (六)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孙家书房店销售的原味瓜子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 
  (七)重庆市永川区玉屏市场马奇容销售的牛蛙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、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八)永川区林豪丰食品超市销售的仔姜,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九)永川区林豪丰食品超市销售的青芹菜,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十)酉阳县木叶平价超市销售的小米辣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  (十一)潼南区古溪镇何尚酒坊销售的白酒,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 
  (十二)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宝圣二店销售的红朝天椒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  (十三)秀山县富生源副食批发部销售的老姜,铅(以Pb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  (十四)重庆市九龙坡区陶家镇陶怡路13号谢大钰销售的、标称重庆信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十五)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石嘴商贸园菜市场张友忠销售的黑芝麻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十六)彭水县永强蔬菜门市部销售的香蕉,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十七)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双龙分公司销售的螺丝椒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  (十八)垫江县境军川成火锅店使用的餐碗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  (十九)垫江县娟艳友邻优鲜超市销售的香蕉,吡虫啉、噻虫嗪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。
 
  (二十)开州区楠楠火锅店销售的老姜,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。
 
  (二十一)巴南区家鲜佳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四川三汇特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9°三汇醋酸(调味汁),总酸(以乙酸计)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二十二)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湖路分公司销售的鲜活鲈鱼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二十三)江津区富福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泥鳅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。
 
  (二十四)胖哥家常菜李杨波加工自制的油条,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(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)。
 
  (二十五)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万寿路8号(正扬农贸市场东二楼103-1号)邹琼珍销售的生黑芝麻,酸价(以脂肪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
 
  (二十六)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(辣椒)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。
 
  (二十七)万州区白羊镇魏氏分分利超市销售的河粉,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。
 
  二、核查处置情况
 
 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,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依法启动查处工作,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,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。
 
  特此通告。
 
  附件:1.   本次检验项目
 
  2.  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

  3.  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

  4.  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
 
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 
  2022年12月12日
 

TAGS:食品安全 制品 蛋制品 肉制品 乳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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